省林草局印发《四川省推进国家国有林场种苗基地等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》
3月11日,省林草局下发《通知》(川林发〔2024〕16号),印发《四川省推进国家国有林场种苗基地等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》。
《通知》说,按照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〈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林场发〔2023〕122号)要求,为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,探索国有林场发展新路径和新模式,激发国有林场内生动力,助推乡村振兴,省林草局制定了《四川省推进国家国有林场种苗基地等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四川实施方案》),印发给自贡市、攀枝花市、泸州市、德阳市、广元市、内江市、乐山市、宜宾市、达州市、巴中市、雅安市等林草主管部门。
《通知》要求各地认真抓好落实,指导相关国有林场结合实际,科学编制推进国家国有林场种苗基地等试点建设具体实施方案,有序开展各项建设工作,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,推动国有林场高质量绿色发展,为建设生态文明,助力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,做出新的贡献。
根据国家林草局布局安排,将分类型分区域打造一批森林质量显著提升、发展富有活力、林区富裕和谐的国有林场试点样板。
《四川实施方案》明确,四川省具体涉及推进国家国有林场种苗基地试点建设的国有林场13个,具体包括:荣县国有林场、富顺县国有林场、泸县国有林场、合江县福宝国有林场、叙永县国有林场、广元市国有林场、剑阁县国有林场、威远县国有林场、沐川县国有林场、宜宾市翠屏区国有林场、江安县国有林场、达州市达川区雷音铺国有林场、雅安市雨城区国有林场;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建设的国有林场6个,具体包括:攀枝花市金沙国有林场、绵竹市国有林场、广元市利州区国有林场、苍溪县三溪口国有林场、开江县国有林场、通江县南教城国有林场。
《四川实施方案》提出,要通过推进国家国有林场种苗基地试点建设、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建设,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落实林场与种苗深度融合发展、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、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、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中的重要作用,带动全省国有林场森林质量显著提升,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完善,内生发展动力不断增强,逐步形成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的新模式。